工作中,我们可能会发生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故/事件,发生事故/事件后,第一时间首先按照我们的应急流程开展应急处理,待事故事件处理完成后,我们就需要针对事故/事件,开展对应的调查,查找原因。
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RCA)RCA是一种系统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标识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针对根本原因制定可行的纠正预防措施,以达到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其实就是一种以改善企业安全管理为目的的事故分析理念。旨在通过系统的分析,辨识、查找制度性缺失,找出事故发生的潜在的、根本的原因,而不是仅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理解根本原因分析对于提升企业HSE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一流企业的事故原因分析综合表
原因根源分析工具
基本程序是先将事故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进行梳理,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辨识事故关键因素,查找可能的直接原因、系统原因,最终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纠正措施。
1、事故/事件发生后,EHS相关部门依据《事故事件确认单》进行现场原始资料收集;
2、事故/事件发生部门应积极配合资料收集工作,确保掌握原始状况;
3、事故/事件发生后,发生部门应于1小时内向EHS相关部门提交事故事件简报,并对简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事故事件简报应包括】
(1)事故/事件基本信息(如事故部门、事故类别、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设备、事故人员信息、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2)事故/事件简要经过及影响;
(3)初步原因分析;
(4)采取的临时措施。
1、原因分析:包含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等内容分析;
2、整改及防范措施:须有临时措施、永久措施、管理制度等各项措施的实施方案及日期;
3、完成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1)事故调查组应于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并完成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基本信息,如事故部门、事故类别、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设备、事故人员信息等;
(3)事故调查组需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公司决策层(如安委会等)汇报事故调查结果,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由决策层审议。
1、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报告中制定“改善和预防措施”,可参考以下方面制定,经安委会审议后立即执行。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修改应急预案、增加或修改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增加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强化承包商的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修改工艺流程并实施安全评估、加强检查及维修保养、张贴警告标示等方面。
2、整改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后,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整改结果。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整改责任部门编制事故整改报告,提交决策层(安委会)审议。
以上就是针对事故/事件的一些基本的调查分析措施,这里说的事故/事件不只是我们说的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还包括一些未遂事件。海因里希法则(1:29:300)说明对未遂事件的有效控制,也可以降低严重事故发生的概率。
然而,在很多企业,一些未遂事件和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一些员工担心被罚或管理人员怕被追责,没有上报甚至很少有记录。其实,未遂事件和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也应该进行如实统计和上报。一个事件可能无法看出问题所在,但是汇总一年的未遂事件,就有可能看出该企业在某些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了,我们就可以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来填补这个漏洞。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知识常学常新,“赛为”公众号后台经常会收到粉丝提问关于安全生产的知识,不如,今天就来“温故知新”一下吧!下面就根据3W原则,带你一次性弄懂LEC评价法。
2022-06-24为什么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要率先启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据了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大,损失严重更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近日,广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率先启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22-06-22本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督促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职尽责,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022-06-20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软件有何关联?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但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的现状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仍然较大,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持续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传导,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
2022-06-17有的企业,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下意识就认为是安全管理部门的错误,安全管理部门往往也是第一个挨批的。其实安全管理部门也挺冤的,虽说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具体的工作实施还是由相关部门负责的。
2022-06-15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2022-06-14